萧风笑着点点头,冲马车指了指,示意你赶紧滚蛋。张天赐回头看了燕娘一眼,笑嘻嘻地跑了。
燕娘走在最后面,一个小跳步跳到萧风面前,脸蛋红扑扑的,左右看了两眼路人。
“你怎么跑这儿来了,我早上跟门房说了啊,你要是到得早,就在家等我一会儿,我不会太晚回家的。”
萧风笑了笑:“我闲着也是闲着,过来接你下值,陪你走回家去。”
燕娘眼圈红了,看看街上的行人,很多吃瓜群众都在往这边看,颇有种绯闻明星被实锤了的快乐感。
“其实你不用这么做的,我又不要什么名分,弄得这么张扬干什么。”
萧风笑而不语,转身就走,燕娘赶紧跟上,萧风有意放缓步伐,跟燕娘并肩而走。
走了几步后,燕娘的心情平复了一些,也敢抬头看路边的人了,然后才想起一件事。
“萧公子,刚才春公公走的时候,你一个劲地盯着他的背影看,是觉得他不热情,生气了吗?”
萧风一笑:“他现在是东厂厂公,对谁都不宜太热情。这么做没错,我生哪门子气?
我是看他的背影和步伐,感觉他的功夫进步很大。离春燕楼打架的时间不长,他这功力增进好快啊。”
燕娘对武道了解不多:“春公公是回来帮我忙的,他担心我第一次总负责教坊司,年底的事儿不够熟练。
我也感觉春公公确实和之前不一样了,气势沉稳,压迫感强。
我还以为是因为他当上了东厂厂公,自然而生的霸气呢。”
萧风点点头:“一般人都会这么想的,居移气养移体,这也是事实。只有武道精深的人,才能看得出他实际的变化。
当然,武道达到一定的程度,返璞归真,反而能隐藏锋芒,让人看不出来,像萧芹就已经达到了那种境界。
如果说春燕楼打架的时候,小春子的功夫最多是普通锦衣卫的水平,那现在他至少是陆绎的水平了,在锦衣卫里可排在前几名。”
燕娘惊讶地啊了一声:“想来是春公公当上东厂厂公后,觉得功夫不能太差,勤学苦练的结果吧。”
萧风笑了笑:“他应该是得到了高手的指点,否则光靠勤学苦练没用的。天赋和资源远比努力更重要。
看来京城之中,果然藏龙卧虎。我们知道的那几个高手,只是明面上的,暗中还有不少高人啊。”
燕娘靠近萧风,小声问:“萧公子,你的功夫,现在在京城能排在第几位啊?”
萧风也小声道:“拳脚功夫不好说,咱俩练的功夫,肯定能排第一。”
燕娘满脸通红,啐了他一口,加快脚步往家跑。萧风微笑着在后面溜达着尾随,目光里却仍然带着思索。
……生硬转场专用点。
徽王得到了京城的信息时,已经是除夕前夜了,他激动的找来一尘子。
“道长,京城来信,陶仲文得手了!万事俱备,你这边准备得怎么样了?”
一尘子看着院子中间的法坛,满意的点点头。
“管家办事得力,法坛已经建成,材料也都弄齐了!”
徽王拿起管家递过来的清单:“雄虎血,文龙骨,仇人发,人皇土。
道长,这上面写的……都是何物,何处得来?有何用处?能弄死萧风吗?”
一尘子淡淡地说:“雄虎血是什么,我就不用解释了吧。雄虎为百兽之王,以其血做法,可破人的肉身防御。
凡是体魄健壮,内力浑厚者,不易得病,病了也能快速痊愈。就是因为这类人的肉身自带防御之能。
可人体再强,难比猛虎,以百兽之王的血做法,先破其肉身的防御,之后方可攻其魂魄!”
徽王连连点头,看向管家,管家悲痛地指了指铁笼子。
“已经备妥,只是取血过程中,蒙汗药的劲儿过了,老虎醒过来了,王爷新招募的四个高手,死了两个。”
徽王一摆手,没当回事:“那剩下三样又是什么东西呢?有何用处呢?”
“文龙骨就是龟甲,中药里称陈年龟甲为龙骨,文龙骨就是刻有文字的陈年龟甲。
这种文字,正是仓颉造字后最早的版本。而萧风的道术,皆来自于《仓颉天书》。
以文龙骨作法,正是毁其身藏的天书道法之术,让其无法以天书道法破我的法阵!”
徽王连连点头,管家拿出一个盒子来:“小人让人找遍了封地内所有药铺,才找到这些文龙骨。”
“仇人发是这个阵法的关键所在,阵法要对付谁,就要有谁的头发。
发为血之余,代表人体精血。以其做法,可千里寻踪,法到人亡,避无可避,逃无可逃!”
徽王兴奋地舔着嘴唇,管家极其珍重地从信封中拿出一根头发,如同拿着无价之宝。
“王爷,这就是陶仲文从萧风家里弄到的,萧风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