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同学们第一次清楚地认知到戚绵能够这么光彩夺目。
她很漂亮,这是大家心里都公认的事实,但曾经的戚绵总是穿着破旧又朴素的衣服,她从来没有精心打扮过自己,身上也一眼就能看出那股子的贫困味,像是蒙了一层灰尘的珍珠,虽然漂亮,却总不够耀眼。
可是今天,戚绵变得完全不一样了。
她像是被人用心装扮过的千金小姐,身上穿的衣服干净而极富设计感,材质上佳的衣裙勾勒出纤细腰线,品牌是班里少数几个人才认得出来的某全球高奢品牌,以往那个用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旧书包也被同样品牌的精致托特皮包所代替。
只有那张原本就美的纯然无暇的面孔还和曾经一样,惊奇地是她竟然没有半点被那身衣服的锋芒掩盖,反倒被其衬托得极为柔软惊艳,铺面而来的贵气掺杂着少女特有的天真,宛如某个大家族不谙世事的小姐。
注意到四面八方投来的视线,戚绵其实很不习惯,甚至迈出的小腿都不受控制地僵硬起来,但白舜就在她身边,轻轻扶着她的肩膀,不给她低头垂下眉眼的机会。
“看,他们都在看你。”青年低沉好听的嗓音在耳边响起,缓缓地像流过的小溪,“因为他们终于发现你这么好看。”
戚绵微不可察地咬了咬嘴唇,她会穿成这样,完全是被白舜逼迫的,他领着戚绵去原身从来都没有踏足过的商城内狠狠消费了一把。
她是想推拒的,但白舜说她现在的身份已经是商业巨头白氏集团中最大的股东,为了白氏的颜面,她也得把自己打扮的高端一点。
戚绵表面上一脸为难犹豫地接受了,实际上在心底仰头大笑,放肆欢呼,心想她终于又做回有钱大小姐了,有钱人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天知道她被白舜陪着去逛街买衣服的时候,嘴角的笑容有多难压。
那时候她憋笑憋到白舜都以为她不习惯这样,最后还是松了口气,没有让她把各种项链珍宝都戴个遍。
戚绵当时幽怨地心想你别放弃这一步啊,她想戴啊,她可想戴了!难道你就不觉得她脖子手腕耳朵上那么那么的空吗?要不是人设不允许,她恨不得把那家店里的镇店之宝——鸽子蛋那么大的蓝宝石给带回寝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