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泉州是仅次于广州的大宋第二大通商口岸。
因为市舶司的原因,作为泉州这样重地的知府,要比一般的州府长官的官轶要高,甚至比内地的一些“路”的转运使长官都要高。
但是就像现在的深圳、厦门等特区一样,不能因为你的经济发展水平高就不鸟省ZF,对不对?
所以并不是说转运使司一定能够影响李枝山的官途,但是作为名义上的长官,你该有的尊重还是要有的。
要不然扣你一个不服从调遣,或者在你上报的公文里添加点私货,在政绩考核或者皇帝跟前上点眼药都够你喝一壶的。
那么有没有不被各路长官卡脖子的情况啊?
答案是有的。
比如以观察使身份出任某一州知州的“京官”。
还有的知州、知府官阶本身都是二品朝官,然后带着本身官阶职位上任的,就像开封府尹和京兆府尹等,他们这些人的官职,可比一路的转运使的官阶大了去了。
按照规定,像开封府尹和京兆府尹等这知府的文书,可不经过转运使中转而直接上达天听。
但是有时候,一“路”的转运使也是由朝官担任时,官阶就大于一些知州、知府,所以这些州府文书还得经过转运使才可以申转。
宋朝大部分的知州、知府都是中央直接任命的,一些文官本身的“虚衔”官阶大多还很高。
所以这也就使得路与州府长官到底是不是从属关系,就看二者谁的品秩高,谁就是大哥。
这样就使得地方机构主权从属紊乱,名义上的“路——府——县”三级很多时候就成了虚设,更多时候是“府——县”两级。
再来看看宋朝官职的划分。
宋朝的官员职能属于“层峦叠嶂”式的交叉重叠,很多时候都是找谁也可以,但更多时候是找谁也不好使!
因为官员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干。
宋代文官官职一般分为“官”、“职”和“差遣”三部分组成。
所谓的“官”就是指本官阶,也称正官或者寄禄官,是享受的待遇和发放俸禄等级的依据,简单理解为基本工资、津贴发放标准。
“职”就是指职名,一般指馆职或者贴职(文人的名誉称号。如某馆某阁学士之类的)。
“差遣”也就是职事官,也称为本职,就是实际担当做事的岗位官职,大多是临时担任,一般都是判XX,知XX,提举XX,同XX,提点XX等。
一般官员的升降,可以升降本身的官和职,也可以升降差遣,甚至三个同时升降。
所以,就是“明升暗降”和“明降暗升”的骚操作也不在话下。
此外文官还有散官阶,也就是实际的官阶,以文资武阶对应相应的文武官职,但有时候此官阶跟随本官、职走,不做考虑。
此外还有勋官职称,一共十二转,属于荣誉称号之类的。
爵位,这也是个荣誉头衔,不过这个是有实际补贴的,但是封邑大多与实际称号不符。比如秦桧的魏国公,并不是真的封魏国,只不过是以示恩宠,名头唬人,只拿钱好听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