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闻就知道肯定是肉,我家好几天前才做了一顿,就是这个味道,不会错的。”
三个孩子探头探脑的看了进去,一眼就见着了正在吃肉的王武。
直接就推开了院子的门,大摇大摆的跑了进去,“傻小子,你家吃肉也不喊人?我们也要吃。”
还没等老母亲说话,王武已经蹭的一下站了起来,排开手臂挡在了桌子面前。
“要吃你们自己回家吃,你们吃肉的时候也没叫我们,凭什么吃我们的,肉只有这么点,这是要留给阿爹的。”
“傻大个那么大个子,吃什么肉?给我们吃!”
老母亲起身,添了两个碗,三双筷子,家里确实是没有多余的碗了,将桌上的肉分与几个孩子,王武一脸的怨气,但也不好再说什么,很快,做好的一大份肉食,就被抢了个干净,几个孩子心满意足的走出了院子。
临走还埋怨了几句王武家的饭不好吃,根本就不是人吃的。
本来,事情到了这里,也就完了,可谁也想不到,这顿肉会成为逼死王母的导....火索。
沈秀是一起跟着王母进城的,卖的同样也是针线物,手艺不好,捱了大半日,只看着王母手中的东西全都卖了出去,自己的东西却几乎无人问津,回到家里后,心中的怨气不小,他家男人不是猎户,开猎跟他们没多少关系。
本来还打算趁着这次进城,能买点肉回来的,手里的物件大半没卖出去,哪来的钱买肉,赶巧,自家孩子刚从王有财家吃了肉回来,说起了这事,本就对王母心生不忿的沈秀计上心头。
当即牵着自家孩子,喊上男人,就吵着王有财而去。
嘴里叫骂着偷肉贼,沈秀的嗓门本就大,又是个五大三村的敦实悍妇,她是知道王母究竟买了多少肉的,知道面前吃了的这点,肯定不是全部,虽然心有怨恨,可不是为了逼死王母,而是为了把那剩下的肉拿到手 。
叫嚷声惹来了附近的庄民,隔着墙探头看来,又或者索性直接进了王有财家里看。
“你没偷肉,我买的肉难道会自己跑了吗?恁大一块肉,肯定被你藏了很多,让开给我们搜,要是没搜出来,那么你们吃的肉就不是我丢的那块,要是搜出来了,肉就肯定是你们偷的,你们吃了的,我们也懒得追究了,就当喂狗了吧,但我们拿回剩下那些自己买的肉,谁也挑不出理来。”
沈秀一卷袖子,不由分说就进屋,王武冲上去,但一个小孩子,哪有什么力气跟这么一个悍妇较劲,直接就被绊倒在了门口,王母张着嘴,可声音如何盖得过这悍妇,伸手要拉她也被一把掀倒在地。
很快,沈秀就端着一大盘的肉走了出来,脸上带着胜利般的笑容,高举着冲周围的人比了一圈。
“看吧,我就说,这老东西就是个偷肉的,惯偷!知人知面不知心,平日里看起来老实,鬼知道背地里是个什么样的,你们都看到了吧?这就是证据,这大家伙,平常要是有什么东西丢了,肯定也跟这老东西脱不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