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街管插手将“劳动合同”改成“劳务合约”,千洛儿那个傻丫头还不知道自己进了家黑心公私!碰上疯三娘这么个黑心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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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老妖婆竟在合同上标注“不许员工主动离职”,只能“自离”!而“自离”则要连续赔还两个月的工资!相当于白干了!
可以说,“三元”合约的顺利执行有他陆虎一半功劳。眼下距离合约结束就差那么几天。待合约结束,洛儿就是自由身,不必再赖着方忻!
如果合约结束,洛儿还有什么借口留在方家?那因她而留下的我呢?
“陆虎!你别听他瞎说!你还记得吗?我们约好,要一起学知识,一起修行,变成很厉害的人,然后一起开一家店,做老板,赚好多好多的钱!”
是了,当初洛儿趴在学堂墙外偷听被我抓住后,就是用的这个借口让我教她。
让我想想,她当时打动我的是什么?是利益吗?传说中的“好多钱”?
还是力量?资源?
好像都不是,是什么呢?
门外许久没有回应,蛮洛儿又气又急,偏生又蠢,明知道天誓民在欺负她,可她就是不知该说些什么反击,毕竟她连人家说的什么都没听懂!
她听不懂“为方忻殉情”是什么意思,只以为天誓民在骗陆虎,说“千洛儿之所以要留下你,是因为方忻的意思”!
怎么办?!陆虎不会真信了这姓天的吧!
要是他连肉干都不要!就走了。他一定会饿死在路上的。我已经害先生上刑场了。要是陆虎也因为我的问题陷入困境……
不,也不一定,不是吗?
刚刚陆虎还安慰我说,不要自责呢。也许先生本就不是我害的,不对吗?是先生自己在榕树口惹人注目,才引来警官的。
可如果他真的倒在了路上呢?
就像那日雨夜里倒在儿街路上的我一样呢?如果方小忻当时没找到我,我会在没有意识的夜里遭到什么?
陌路上的陆虎呢?
啊。
翻滚的,清澈的小潭,一点点被什么染作漆黑,无尽黑暗从水潭延伸至草原,蔓延至天空。
彻底笼罩了蛮洛儿。
压抑着这难以言喻的恐惧,她抱紧怀中的肉干,却意外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空了两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