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集:崔宏波要调查徐强冒充吴大郎检举揭发马江杀人案

武敌讨薪 武所为 1099 字 19小时前

于管教想了一下说:“嗯,张检察官说的是。”于是于管教和张检察官,等我和杨晨,把马江,给我说的话,怎么杀死谢三老婆,潘花的事情写完之后,于管教和张检察官,就把马江,从号里,给提了出来,然后对马江进行了依法审讯,后来等马江招供后,就把这个马江,送去了重刑杠关押,后来这个杨晨,就送去了江城市监狱服刑。听于管教说这个杨晨,因为重大立功,能获得减刑三年。”

崔宏波点点头说:举报一个杀人犯可立功几年?

根据《华夏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根据《华夏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立功减刑的限度是多少?

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典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