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上却有礼:“大伯,无妨的话,不然在这儿喝杯酒。”
“好。”
中年人不遐思考,开心应道。
哇塞,小宛听到,在心里说:比我还要直爽。
嘴上朝柜台叫道:“小二,来壶酒。”
……
小宛在心里默记小七吃大肉包:第三十八个了。
十斤香喷喷的天鹅肉,小七一个人至少吃了五斤半。
中年人喝酒,大约吃了二斤左右的天鹅肉。
本小姐,吃了差不多二斤的天鹅肉。
想不到本小姐,在他人面前,也是很能吃的,不错。
中年人见小七吃完了第四十二个,也就是最后一个。
(其它八个,小宛三个,中年人两个,小宛让小二给马夫送去的三个,还有半斤天鹅肉)
也不再惊讶,暗道:能吃这么多,又如常人饱腹,其孩便有其奇异之处,此娃,将来非池中物。
嘴上说道:“山人从仙山来,途经古国各地,已乱,民苦。”
中年人说完,起身走时,送与小七一块普通的,星蓝色,巴掌大的牌子,上面刻有一个显眼,金色的字。
“它日,两位小友若有困惑,可持此牌来仙山找山人。”
“切记,万万不可给他人,也不可给他人观看。”
声毕,中年人缓慢地走出了酒馆。
等小七小宛跟出门时,中年人如同凭空消失,已不见踪影。
急得小宛抱怨:“本小姐明明跟着大伯的,怎么跟着就不见人了。”
“是呀!小七以为大伯喝了酒,走得慢,特意跟紧,出门却不见大伯。”
小七也是苦恼。
晃了晃手中的牌子,“仙山,仙山在什么地方,大伯又没说。”
“大伯又没留下名号。”
“这个牌子上,刻的是什么字,二小姐认得否。”
小宛摇头,不认得。
“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