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我是苦主一

麻衣男子连忙道:“大人,小的叫洪四,家住南城区永安坊。”

吴忧的官声虽然很差,不过却是民事诉讼的地方,洪四也是被逼无奈,这才咬着牙前来告状。

一旁的白衣男子,一展折扇,神情傲然道:“本世子赵攸之,乃西王府世子。”

听闻西王,吴忧愣了愣,百事通和西王有仇,现在赵元庚的儿子竟落到了自己手里。

三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人生之际遇,何其妙哉!

自己答应过百事通,他的仇恨自己接下了,现在机会来了。

而百事通就在他身后的屏风处看着,必不会让他失望。

想到这里,吴忧问道:“你们刚刚进来时,先迈的是哪只脚?”

吴忧审案的忌讳已经传开,洪四自然也听说过,他连忙道:“右脚。”

赵攸之想了想,回道:“也是右脚。”

赵攸之并不惧吴忧,只是他刚进入大堂时,的确先迈的右脚。

吴忧点了点头,对洪四问道:“你们前来所为何事?”

找不到对付赵攸之的借口,吴忧也只能更换策略。

洪四指着赵攸之说道:“大人,他的马车在街道上急驰,撞倒了小人,他不仅不道歉,而且还让家仆殴打我,小人身上的伤就是证据,请大人为小人作主。”

见吴忧的眼神看了过来,赵攸之点头:“不错,的确如此,只是本世子也准备给他些赔偿,可他不仅不要,而且不依不饶,本世子气不过,这才让家仆打了他,不过,本世子愿意赔偿。”

事情的前因后果已经很明了了,赵攸之的马车撞了洪四,并且愿意赔偿,似乎洪四并不愿意,赵攸之一怒之下,把洪四打了,洪四气不过,这才告到了府衙。

闻言,围观的百姓也议论了起来。

这样的事情并非大事儿,在京都纨绔子弟不在少数,撞人的事情时有发生,而且律法也有规定,情节不是很严重,只要赔偿一笔费用即可。

以往,这样的案件,京都府衙按照律法审理,并无不妥,苦主大多都能接受。

久而久之,京都的百姓和纨绔子弟也都熟悉了这一套流程,后来,他们干脆私了,撞了人赔偿点儿钱,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儿化了了。

可洪四头铁,气不过,非要讨一个说法,这才有了现在的一幕。

赵攸之撞人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每次只赔偿点儿钱私了,就算告到了府衙,也无非就是这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