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拜别柳青黛之后。
沈枫和叶景云一起走出了醉仙居的大门。
叶府的马车已经让叶曦月给赶走了,两人在不得已之下,也只能步行着向叶府走去。
两人一边走,一边闲聊。
叶景云向沈枫道:“沈公子才学不凡,一首劝人珍惜好时光的金缕衣,可谓是千古绝唱。”
“此诗看似平常,却越品越觉得妙不可言。”
“在下真是自愧不如。”
“不知沈公子都读了哪些书,才能有如此文采?”
沈枫读的是数理化,叶景云读的是经史子集。
这两者根本就有可比性。
沈枫自然也没法给叶景云什么建议。
小主,
“我读的书比较杂,你学不来的……”
“景云兄,咱们俩也算是朋友了。”
“你也别公子公子的称呼我,听着别扭。”
“以后称呼我的名字就行。”
叶景云笑道:“好,以后我就称呼你的名字。”
“如今我正在国子监求学,想必咱们俩也会常常见面。”
“对于诗词一道,愚兄实在不是很擅长。”
“等有暇了,你要多指点指点我才是。”
沈枫笑道:“何必那么麻烦?”
“你有银子吗?”
叶景云点点头,很实在的摸出了自己的钱袋。
“这里面大约有二两银子。”
“你要用吗?”
沈枫接过叶景云手里的钱袋,很自然装进了自己的怀里。
“诗词只是小道,不值得你花费太多的心思。”
“你若是想利用诗词扬名,在京城的读书人中养一养声望,有这二两银子就够了。”
叶景云闻言,顿时满脸的疑惑。
“此言何意?”
沈枫笑道:“因为这二两银子,足可以在我这里买一首极好的诗词了。”
“题目你随便出。”
“我保证能给你作出一首足以流芳百世的佳句。”
“到时候你就把这首诗词拿出去显摆一下,就说是你作的。”
“只要我不说,谁能知道?”
“等这首诗词在京城的读书人之间传扬开来,你的诗才之名不就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