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子女,子女如果过的很好,老人有养老金、储蓄等其他财产,生活能自理,这是最好的状态。只需子女经常来看看或视频、通话,买些东西,精神安慰。让老人感到被关爱。
如果老人不能自理,子女未退休可以请家政帮助服伺。也有一些老人觉得有子女,心里不大接受家政的服务。
加上家政服务的质量很难让人满意,有的家政开始几天还可以,时间长了就懈怠。但只要大面过得去,能陪着老人聊天热饭扶着去洗手间,简单收拾一下,子女除了出钱之外,就不用操太多的心。
如果老人没有养老金等财产,需要子女每月补贴生活费。如果另一半能接受就是很和谐幸福的状态了。前提是子女自己生活有质量,而且子女间有钱出钱没钱出力。
多子女家庭在老人需要赡养的时候,最容易出现矛盾。因为各自生活条件不同,都感觉自己对父母很好为家里贡献大,特别是有人近身伺候有人异地不掏钱或掏钱了也没有理解近身伺候的艰难。
老人有时偏心眼或远香近臭,不体贴近身伺候人的苦恼,以及大家因为说话不注意,可能让近身伺候的人感觉心里难受等。
高龄老人,尤其是在农村没有收入来源的高龄老人,本身就是赡养的大难题。
张岚之前和治安所所长张庆一块喝酒,聊天的时候说起来了他们这周边的乡镇赡养老人的纠纷案件。
张庆说他看过一个调查总结,说赡养案件大多数发生在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这些家庭经济极其困难,却无能力赡养父母。
一些子女本身就是年老体弱,家庭负担很重,还有的是没有致富技能,自己生活也有一定困难,无能力赡养父母。
另外,农村强壮劳动力大多为生计而外出打工、经商,常年在外,子女们本身在外挣钱不多,难以兼顾家中父母的赡养问题。
由于没有支柱产业支撑经济发展,多数农村青年长年外出务工,造成老年人生活无着落,引发赡养纠纷。
而在赡养纠纷中,大部份人所受文化教育程度较低,赡养人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淡薄,漠视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农村中部分赡养义务人的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较差,漠视对老人的赡养义务。老年人随着年老体衰、生理机能的下降,生产、生活技能逐渐消失,有的子女认为老人吃穿用住、疾病治疗都需要经济上的花费,只知向父母索取,“反哺”意识却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