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景隆十六年。
玉清公主府。
秦朗望着眼前身着锦衣,打扮的花里胡哨的年轻人,脸上满是疑惑。
“你是我朋友?”
“真的假的?”
“我怎会有你这么丑的朋友?”
锦衣男子闻言,脸上顿时出现一丝愠怒。
“我哪里丑了?”
“你不要信口胡说好不好?”
秦朗有些无聊的打了一个哈欠,笑道:“好,好,你不丑,你只是帅的不太明显而已。”
锦衣男子闻言,十分欣慰的点了点头。
“你这么说的话,我心里就舒服多了……”
秦朗叹息道:“不过你帅成这等模样,实在让我感到有些自惭形秽……”
“谢谢你能来探望我。”
“但我真的想不起你是谁,你还是快走吧!”
锦衣男子身子往前一探,距离秦朗近了一些。
“小王爷,你好好看看我。”
“我是朱耀成啊!是你最好的朋友。”
“你真的不记得我了?”
秦朗望着朱耀成涂脂抹粉的面孔,内心不禁感到阵阵恶寒,鸡皮疙瘩都掉一地……
其实秦朗也知道。
在魏晋时期,男人们便开始涂脂抹粉,甚至还头戴红花。
此种行为,也算是贵族们的一种风尚。
这并不足为怪。
但等秦朗实际见到一个涂脂抹粉的男人,仍旧感到全身都难受无比。
更何况这个男人。
还长的鼻塌嘴歪,奇丑无比……
尽管秦朗的心理素质已经很强大了,但仍然有些不敢和朱耀成对视。
“不好意思,我真是不记得了。”
“你看这样好不好?”
“今日你就先回去吧!”
“若是我还能想起往事,我会让人去通知你……”
朱耀成仔细看了看秦朗表情,看他的表情不似作伪,不禁偷偷的呼出了一口气。
“唉!真是造化弄人。”
“没想到你落水之后,竟然什么都不记得了……”
秦朗笑了笑,心里也是十分的感慨。
其实秦朗并不属于这个时代。
他本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普通上班族。
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加班到深夜对秦朗来说,简直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情了。
秦朗在一次驾车回家的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