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4章 贵州

大明边军 沐风叶 1261 字 1个月前

只不过这个人选,实在太难了选了。

李牛王二一对憨憨,朱堂没见过世面加上这边也确实离不开他,直接略过,宋应星不用多说了,读书人不适合做暗处的事,那就只有秦成了。

可是秦成…能行吗?

……

贵州承宣布政使司,简称贵州布政司。是明朝在今贵州省部分地区的一级行政区名,下辖8府4军民府。布政使司衙门驻贵阳府。

8府为:贵阳府、都匀府、黎平府、思南府、思州府、镇远府、铜仁府、石阡府。

4军民府为:安顺军民府(1602-1687)、普定军民府(1602-1685)、普安军民府、平越军民府。

这一块地区,其实地方不大,但是地形异常复杂,全境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山地,少数民族众多,明朝实行土司制度,光贵州一地就有大小土司三百余。

土司,又称土官,是元、明、清时期在西北和西南地区设置的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官职。

按等级可以分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武职和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文职。元以前,各封建王朝就已采取“以土官治土民”,即封赠边疆各族首领官爵以统治本族人民的办法。

元朝授各族首领以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和招讨使等官职。明朝在云、贵、两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置的土司,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军事部门管辖的,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的,按汉族地区行政制度设立的府、州、县,设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这两类官职都由少数民族的头人担任。土司隶属吏部,都世袭其职,由朝廷给予符印,并确立了承袭、等级、考核、贡赋、征发等项制度。土司除了对朝廷负担贡赋和征发以外,在其辖区内依然保存传统的统治机构和权力。

土司与大明官员同属朝廷直管,官员本身不能直接插手土司内部之事,这里的土司相当于自己部落族群的土皇帝,大明官员对此也是无可奈何。

土司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叛乱,大明二百多年以来,有记载的大小叛乱多达四十六起,平均三年一小乱,五年一大乱,让贵州布政司与大明朝廷异常头疼。

而为了防止土司叛乱,大明在贵州这小地方,设了六卫外加二十八千户所,总共有大军二十多万,比辽东的兵马都要多,朝廷每年维持这些军队花费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