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处理方法。一种呢,就是完全按照律法行事,即便这个官员主动终止了他的犯罪行为,也并没有真正意义上造成损失;但是本着律法高于一切的原则,御史台还是要选择在朝会上上书一封,弹劾其罪行。”
“另一种呢,就是介于这个官员主动终止了犯罪,也并没有给朝廷和地方带来实质性的灾难和破坏。我们以御史台的名义修书一封,直言他的所作所为是违法的,是犯罪的,建议他及时改正,以后不得再犯。”
“并且明确告知他,这一次是警告,是警醒;如果再有下一次,御史台不仅要上书参他,还要联合刑部和大理寺,来治他的罪。而且,如果他在接到警告后再犯同样的错误,三司将以屡教不改的名义,对他进行从重处罚。”
“这样一来呢,御史台就不需要拿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去朝会上废话连篇去了,御史台的工作效率也就能提高很多了,朝会的办事效率也就能够提高很多了。”
“两种处理方法,前一种偏向于法治,即‘依法治国’;一切都以法律法规为准,不需要再考虑人、情、世、故等其他因素。这种处理方法呢,简单,直接,很好执行,就是缺少了点人情味。”
“后一种呢,偏向于人治,即‘以人(仁)治国’;法律法规作为主要的参考项,是官员处理案件的依据,但在具体案件之上,可以酌情进行自由裁量。”
“这种方法呢,复杂,麻烦,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而且很容易滋生腐败,很容易出现以权谋私,以公谋私的情况。”
“两种方法,各有千秋,具体选择哪一个方法,咱们讨论后再决定。”
陈琦缓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在御史台对内改革中,我专门加入了调查取证的这一环节。”
“在此之前呢,御史台在收到一些人违法犯罪的参本后呢,会选择在第一时间上书弹劾这些人;结果呢,他们是风闻言事,嘴上说痛快了,等到陛下命令三司会审的时候,再派人去调查取证,证据早就被人给销毁了。”
“调查,取证,本来就是越快越好,越隐秘越好;结果你搞得满城风雨,尽人皆知的。不就是提醒那些人他们的事儿犯了,赶紧把证据销毁了,把痕迹抹除了,把口供对好了,等着朝廷官员上门调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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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能调查出来个鬼哟。”
“所以,我要求的是,御史台今后在受到别人的参本后,要派专人前去调查取证,确认其犯罪事实无误后,再向朝廷,向陛下上表弹劾其违法犯罪的情况。”
“如此一来,既可以在调查取证方面快人一步,又可以在弹劾他们的时候做到有据可查,有情可考。而不是单纯的听风就是雨,说完了,过完瘾了就完事儿。”
“当然,在对内方面,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变革,我们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再详细的逐条进行沟通。”
陈琦接过小厮递来的茶杯,将杯中的温茶喝了一大口,缓解了一下他有些干燥的嗓子。
待到嗓子彻底舒服后,陈琦这才继续开口道:“在对外方面,我认为之前那种坐在家里等人送参本,等人上门提告的方式方法,是不对的。”
“要知道,想要从地方向上提告,不仅费时费力,还容易在半路上被人杀人灭口,销毁证据和状书。”
“最后闹不好,状没告了,还把自己的小命给搭上了。那样就太不划算了。”
“我认为,四境巡查使的那种模式就挺好的,派出御史台的官员出任巡查使,下到地方州府郡县,查察吏治,监察地方官员。”
“让地方官员们明白,他们身处的地方确实离京城很远,但是想要凭借天高皇帝远的优势就为非作歹,我们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发现,并且检举你,弹劾你。”
“但是呢,四境巡查使只负责巡查东西南北四境,对于地方的照拂基本上是一点都没有。”
“因此,我决定,御史台要定期组成巡回检查组,巡回监察道、州、府、郡、县的吏治情况,提点刑狱,调查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