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闻溪抬头望去,有些眼熟,再看看周围景致,恍然大悟。
这便是前不久疯了的郑指挥使的爱女失踪时,最后发现马车痕迹的地方。
董佑简单介绍了一下案发经过:“李大人你也看到了,这一带,是进出城的必经之路,原本还有个临时搭起来的茶寮,以供来往的旅人打尖歇脚之用。”
“去岁流民为祸,这茶竂就关了,在前边转个弯的地段,不久前有别家建了个脚店,生意红火,人们渐渐的便不再在这附近歇息。”
“树林里三具尸体被发现,是因为一个错过了宿头的店伙计,名叫罗二。他是外出替主家收账,没有成功,回来得又晚,进不得城,因心疼银钱,并未住店,便想着进树林里凑合一宿。”
“现在天气渐热,夜晚也不凉,他进了树林后,爬到一棵大树上,在树杈处寻了个能容身之所,睡到天光大亮。”
“低头下树之时,看到了不远处的三名死者,吓得他从树上直接掉了下来,手脚并用地爬出了树林子,这才头也没回地跑到了县衙报官。”
“我们已经查过了,他的身份没有可疑,应该与此案无关,只是倒霉路过,发现了尸首。”
李闻溪有些不解:“大人可去看过现场了?三具腐烂的尸首,已经盛夏的天气,顶风臭十里,哪怕夜里天黑看不清楚,但那味道,一般人不可能顶得住,还能在附近安睡。”
董佑也皱着眉头:“我去过现场,那三具尸首确实烂得面容都辨认不出了,但是他们的确没有别的尸首那么臭。确实有点奇怪。”
李闻溪下了驴,沿着被人踩出来的羊肠小道进了小树林,没走几步,就看到了三具半倚在树下的尸首,确实,离得不远,没有闻到什么臭味。
三具尸首两男一女,都伤在脖颈,被利器割出很深的伤痕,一刀致命,他们身上的衣物被血迹浸透,血迹流动的方向与他们的体位相符合,说明死者死后没有被移动过,这里就是案发的第一现场。
三名死者之中,一左一右的一男一女年纪大些,皮肤褶皱,中间的男子手上皮肤细嫩,连茧子都没有,年纪偏小,很可能是旁边一对男女的儿子。
他们三人衣着完整,手部的皮肤还很新鲜,只有脸上烂得不成样子。
这绝不是自然腐败形成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