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崭露头角

“老大家的,你还有何话说?”丁婉已经听过小丫鬟的口供了,此次再听,心中一样十分恼火。

她一向是看好这个儿媳的,虽然在失了亲子后,性情有些左了,对谁都淡淡的,不得青梧的喜爱,但是她以为,至少邓氏在大是大非上十分拎得清。

邓氏也是出身名门的贵女,怎么到现在还不了解高门大族后宅女眷的生存法则?还天真地以为,真有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夫妻能琴瑟合鸣?

只要有子傍身,家里的财政大权在握,夫君不是个宠妾灭妻的混人,旁的阿猫阿狗,左不过也就是玩物,何必在意呢?

千百年来,都是这么过来的,她也是这么过来的,为何邓氏看不透呢?

“母亲既然认定是我害了霜哥儿,那媳妇无话可说。”邓氏连句辩解的话都懒得说,目视前方。

“好好好,我林家容不下这样的妒妇,等青梧回来,便将你送官法办,母亲殴杀子女,罪当几何?”后面两句话,是丁婉在问林泳思。

“凡父母故杀子孙者,杖七十徒二年,若嫡母杀庶子女,罪加一等。”

李闻溪心下叹息,古代子女基本上相当于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对子女有生杀予夺之权,判得极轻,反过来,那就是大不孝,是十恶不赦之一。

大约邓氏就是明白这一点,才如此有恃无恐的。

林泳思淡淡地补充道:“霜儿记在了大嫂名下,算是她的嫡子,所以最多,徒两年。母亲确定要报官吗?”

丁婉是不懂律法的,她只知道尊上杀卑幼,肯定会从轻处罚,却没想到轻到这种程度,她好好一个大孙子,只值两年。

“先将邓氏看押在自己的房里,等青梧回来吧。”丁婉无奈地做了决定,报官,那只是一时气话罢了,林家的名声要紧,这些破事,必得死死地捂住才行。

“母亲,你先消消气吧。”林泳思将一碗汤放在丁婉面前:“您午时就未曾用饭,现下暮食又吃得这么少,是想让儿子心疼吗?”

“唉,我只要一想到霜儿那孩子,就心里难受。”到底是自己的亲孙子啊,也祖母祖母地叫着自己,眼看着再过两年就能娶媳妇的年纪,就这么没了,谁能不难过?

“娘,儿子觉得,此案有异。”